一、政策价值的冲突
任何教育政策的制定都面临着价值的选择,如效率与公平。在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上,长期以来我国偏重于职业教育对发展社会经济的作用,即注重效率,而相对忽视了教育公平问题以及人的多元化发展诉求。20世纪末21世纪初,针对职业学校脱离实际需求的学科化教学弊端,国家提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政策理念,强调“职业教育为产业发展服务”的改革方向。在这一政策理念下,职业教育的经济功能被放大,育人功能则相对被忽视。就业导向导致职业教育的目的限于就业,学校教育将就业作为课程开发的唯一依据,缺失教育理论的介入和融合,这样的职业教育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企业对劳动力的要求,而忽视了学校教育的整体追求。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不应只是就业,不能只关注职业发展,面向即将步入社会的青年的学校教育还应关注公民生活、个性自由等方面的启蒙和发展。
当我们在教育理念的选择和发展上把经济效益作为首要甚至唯一的追求目标,便会产生这样的认知:职业教育的所有价值和所有最终目的,都与一定的经济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经济效益和就业等个体幸福生活的手段变为最终目的,也就是说目标为手段所取代。而教育的真正意义不断地退后并最终被遗忘。在效率至上政策思路的刺激下,职业教育最易被消解的价值,在个人层面,是教育关怀的视角从“人”转移到“企业”,这种转换导致人在教育中的失声和被“物化”;在社会层面,是整体性的社会效益之满足掩盖了分层下的矛盾与冲突。
近些年来,由于新职业主义的影响和重要国际组织职业教育理念的转变,我国职业教育政策选择越来越多地关注学习者的个人发展诉求和社会公平问题,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职业教育既需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也需要为所有群体提供自我实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