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通过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培养经验,在本土探索多种人才培养路径,逐渐明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不断巩固和完善这一基本模式。
21世纪以来,政府逐步通过政策法规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采取措施打破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壁垒,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探索并建立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尝试推进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使通过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共识。从实践层面看,自2006年教育部确立工学结合为职业教育的基本培养模式后,我国逐渐探索并形成了订单式培养、校中厂、厂中校、工学交替等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参与度不断加深,企业不仅提供实训的设备与场地,还派一线实践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与学校合作研发并生产产品等。2010年后,现代学徒制等基于工作的学习模式逐渐兴起,成为校企合作的改革方向,这意味着校企合作的深度不断增加。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为推进校企合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改革意见。该文件中对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与权利进行了规定,为职业教育推进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是发展职业教育有效路径的共识。20世纪末我国职业教育以学校为单一主体的培养模式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被证明失效后,在新时期我国逐渐摸索并最终确立了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使职业教育的发展走上了适应社会经济要求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