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酝酿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优先发展,他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大力兴办教育事业,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同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我国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重视发展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技术人员。该阶段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等。这些文件的目的是加快恢复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教育部门、业务部门、集体和个人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全国确定100多所重点中专,鼓励大中城市和大企业举办高等专科学校和技术大学,鼓励社会各界举办职工教育、厂校联合办学。
(二)起步阶段(1985—1990年)
职业教育领域的办学体制改革始于1985年,与整个教育体制改革同向同行,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为标志,目标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并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各级业务部门、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各办学主体可以自办、联办或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这些要求和倡议的提出标志着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同年,为解决全国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问题,国家教委在原国家地震学校、上海机电技术学校和西安航空工业学校进行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试验。198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关于此次会议情况的报告要求调动各方举办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首次提出发展企业间、学校和企业间联合办学。1987年2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指出,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和管理干部学院应利用与同行业、企业的紧密关系,根据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1989年开始,浙江大学等八所大学先后建立作为二级学院的职业技术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