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理念先后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的西方社会,三者的发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互为激发、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共识性的基本指导思想与原则。迄今40多年来,它们在理念、政策、实践等方面既给我们带来了变革的力量与希望,同时也带来了冲击与挑战,乃至纠结与迷茫。[23]
那么,究竟应如何认识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以及学习型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综合分析有关终身教育的定义后,高志敏等认为:“终身教育是现行教育的超越和升华;是彻底改革现行教育制度,构建未来教育体系的创新性原则;教育贯穿人的一生、覆盖人的发展的全部;教育必须成为有效而便捷的一体化体系,实现各种教育及其因素、资源的统合化、一体化;教育既作用于个人又作用于社会,即教育既为了促进个人的终身全面发展,又为了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24]
相比终身教育,高志敏等认为:终身学习是一种生存方式,其学习活动超越了教育范畴,正在成为人的至关重要的生存责任;终身学习是一种主体转移,学习者“越来越不成为对象,而越来越成为主体了”;终身学习基于学习者的自主性,定位于学习者的意愿与需求,也必然要求尊重每个学习者特有的认知方式和特点;学习既是一个终身的过程,也是一个全面的过程,同时无所不在;而终身学习的目的在于建立自信和提升能力以适应社会变化。[25]
而“学习化社会”是1968年提出的。首创者是美国著名新理性主义教育家和古典人文主义成人教育倡导者,时任芝加哥大学校长的哈钦斯(R. M. Hutchins)。在《学习社会》(The Learning Society)一书中,他指出:“所有全体成年男女,仅经常地为他们提供定时制的成人教育是不够的。除此之外,还应以成长及人格的构建为目的,并以此目的制定制度,以及更以此制度来促使目的的实现。而由此建立一个朝向价值的转换及成功的社会。”哈钦斯还在《民主社会中教育的冲突》(The Conflict in Education in a Democratic Society)一书中强调人的理性、道德和精神的力量,而学习化社会就是希望使每个人的这种力量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