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对尚“和”心态的积极功能与消极影响的分析来看,在人际交往中,在肯定和推崇“和”的积极社会价值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把握“和”的适度与应用范围,这样才能既与人和谐相处又不丧失自己的原则。[18]具体而言,在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运用“和”的人际准则,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倡尚和,不是放弃公平竞争
和谐与竞争是人际关系的两个方面。和谐是人和人之间的友善、合作、协调和有序等,多属于哲学上所说的矛盾的统一性;竞争则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对抗、排斥、压制和超越等,多属于哲学上的矛盾的斗争性。人类生活,既离不开和谐的一面,又离不开竞争的一面。人与人之间必须和谐相处,才能维系人群共同体。人的身心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亦复如此。同时,人群共同体又必须保持一种竞争机制,使社会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活力。人和人之间若只是一团和气而毫无竞争,那么,社会生活就会死气沉沉,人的创造力就会窒息。我们既需要社会共同体的稳定存在,又需要社会共同体的蓬勃发展,因此,崇尚人际和谐,并非主张简单的同一和排斥竞争。我们既要有人际关系的和谐,又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提倡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互助、合作、平等、友爱、利他等现代人际关系。[19]
实际上,传统的和谐思想提倡在个人功利上应该“让”与“和”,在道义上却应该争,即让“利”取“义”“去利怀义”,对于“仁”与“义”则努力去争取。因此,尚“和”不等同于无原则地妥协与退让,尚“和”需要分清面对事件的性质。正如民间概括:“小事付之一笑,大事据理力争。”遇到非原则性的问题时可以能让则让、能不争则不争,而面对有违原则性的问题时,则不能放弃自己的立场,当争还得争。正所谓“和不弃争”“当仁不让”。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公平竞争是现代社会促进人与人的关系良性发展不可缺少的方式,也是平衡人际关系的一种手段,是尚“和”的有效补充。个性独立意识和竞争意识,是身处工业文明条件下的人应有的素质。而且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体的相对独立性的劳动,依赖于个体之间的相互竞争。培养人的独立意识和竞争意识是任何要创造工业文明的人必备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因此,在人际交往中,我们既要推崇尚“和”,也不应放弃公平竞争。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放弃原则,不能放弃“据理力争”,只有正确处理好合作与竞争的关系,才能够真正建立人际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