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相和,除了“宽以待人”外,还要“严以律己”,尤其是在与人发生矛盾后,更要反求诸己,坚持积极的调和与沟通。在人际交往中,有时难免会与人发生矛盾,矛盾的发生本已危及“和”的存在,若再不采取得当的措施,就可能将辛苦建立起来的和睦人际关系毁于一旦;假若补救措施得当,也可能化干戈为玉帛,恢复或重新建立和睦的人际关系。那么,与人发生矛盾后应遵循什么原则呢?中国人一贯主张应遵循调和沟通的原则。而为了尽快恢复或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以便减轻或消除由不和谐人际关系给自己心灵带来的压力与紧张,在调和与沟通的过程中,大多数中国人又倾向于将引起矛盾的过错归因于自己,认为只有这样做才可证明自己诚心修好的心意,也容易得到他人的谅解,从而使矛盾尽快化解。这就是俗话讲的“正人先正己”与“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道理所在。用先哲的话讲,即如《论语·卫灵公》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时,要求责于自己,而不是从对方身上挑毛病、找借口,这样就能远离怨恨,人际关系也就趋于和谐了。朱子《论语集注》说:“责己厚,故身益修;责人薄,故人易从。所以人不得怨之。”责己厚、责人薄,本身就是一个道德提升、修身养性的途径。人们常说“小人无错,君子常过”,“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等。这看似矛盾颠倒的两句话,实则包含了儒家推崇的反己修身的君子之风。因为遇事以后,小人从不会认为自己有过错,第一反应是寻他人之过;而君子恰恰相反,总会先从自身找原因,因此看起来常有过错。《礼记·坊记》说:“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凡事看重别人,先去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样人们相互之间就能多些宽容与谅解,社会自然也就会温馨和谐。如果矛盾产生后,只盯着对方的不是,而不反躬自省,从自身寻找原因,结果只有增加怨恨、激化矛盾。这些都是强调正己为先原则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性。“求诸己”的做法一般有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