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个人本位的,也不是社会本位的,而是关系本位的。人一生下来,便有与他相关之人(父母、兄弟等),人生始终处在与人的关系中生活(不能离开社会)。如此则知,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种种伦理。在家庭中,有父子、兄弟姊妹、夫妇、子女乃至宗亲等关系;在社会上,有师徒、经济伙伴、君臣、乡邻、朋友等关系。[15]许烺光提出了情境中心理论来描述中国人和西方人生活方式的差异。他认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是情境中心(situation-centered)。血缘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纽带,可以将家族里的亲属都连接到同一个社会网络之中。家族中的每个个体都是相互依赖的,同样也是相互制约的。这个关系网络是以父母-子女的关系作为基点,并不断向外扩展延伸的。个体对待网络之中的个体会以更加有安全感,即“怡然自得”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而对待网络之外的人则“有所区别”。根据不同的社会情境,人们会采用不同的原则,即“以情境为中心”[16]。这些观点都明确了“关系”的特殊性在中国社会人际交往中的核心地位。
中国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而且其关系的亲疏各有差等。在中国本土心理学的“关系”研究中,学者们依据中国人的血缘亲疏关系提出了各种关系的类别及其性质。杨国枢提出,中国人的人际或社会关系,依其亲疏程度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家人关系、熟人关系以及生人关系。家人关系是指个人与其家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家人)之间的关系,熟人关系是指个人与其熟人(亲戚、朋友、邻居、师生、同事、同学及同乡等)之间的关系,生人关系是指个人与生人(与自己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持久性社会关系的人)之间的关系。中国人特别强调自己人与外人之别。与熟人及生人相比,家人是自己人,熟人及生人是外人;与生人相比,家人及熟人是自己人,生人是外人。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与自己人的关系大大不同于与外人的关系。家人关系又可依对象的不同而分为亲疏不等的关系,熟人关系与生人关系亦然。[17]与之相类似,朱虹和马丽区分了四种人际关系:家人关系(包括直接和间接血缘关系的人,如父母、兄弟姐妹等)、熟人关系(包括好友、经常来往的亲人等)、相识关系(指一般认识之人,如一般的同学、同事、关系较远的亲戚等)以及陌生关系(指未曾谋面的人)。家人关系是由于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加上长期的在日常互动中的朝夕相处而产生的情感联结;熟人关系主要是基于长久的互动和共同的关心和支持而互相依赖、互相帮助的情感联结,家人关系和熟人关系都是基于情感而发展起来的;而相识关系则是不同于家人和熟人关系的,是在情感和理性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情感所起到的作用有所减少,而理性的博弈和揣度增多,双方在彼此利益的均衡和互惠的条件下产生关系;陌生关系多是偶然的、一次性的没有后继接触的交往活动,多数是经过理性计算后产生的短暂关系。[18]黄光国则试图从“感情性多寡”与“工具性强弱”中找寻中国人关系的解释途径,将中国社会中的家人关系、熟人关系以及生人关系这三种人际关系进一步概括为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三种(见图4-3)。个人位于同心圆的核心,外面环绕着家族成员,家人外围是和自己有“关系”的熟人(如远亲、邻居、师生、同学、同事、同乡等),圆圈之外是和自己“没有关系”的陌生人(如店员与顾客、公交车司机与乘客、护士与病人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