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着强烈的企盼和事佬的心理,关于这点,明恩溥有过一段精彩的描述。
在中国乡间,邻舍间时常会吵架,在这种困扰每个村庄的频繁争吵中,不能没有和事佬来进行调解,而担负调解任务的和事佬则必须充分考虑到怎样使争吵的双方都能保住“面子”以达成平衡势态,就像欧洲政治家在处理国际纠纷时一向奉行的维持势力均衡一样。中国人在这种争吵后安排和事佬进行调解,目的并不在于能有一个公正的裁决,即使这种裁决很需要,它在中国人之间也不可能达成。但是,和事佬角色的安排,却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有关各方在“面子”上达成平衡。在官司的裁决中,也常实行这样的原则。因此,中国人的官司往往是一场不分胜负的游戏。[6]
费孝通也有过亲历的见闻。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合。我之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地位,他只是个干事。调解是个新名词,旧名词是评理。差不多每次都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开口。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桌子来发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7]
由上可见,“和事佬”在许多人际冲突的解决中都是十分重要的角色。和事佬通常是双方共同关系网内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当发生严重的争执时,中国人都期盼有个和事佬出来打圆场,进行调解,以有助于“僵局”的打破,使争执双方停止争战,重新恢复或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调解冲突时,和事佬的主要策略是“和稀泥”,和事佬并不必真正弄清楚谁是谁非,只是强调“识大体”“为和谐”“为大家”“家丑不可外扬”,必要时拿出最后的撒手锏——“你们双方都没有错,我这个中间人错了,我向你们磕头。”这种和稀泥策略相当有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