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构成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的教师教育体系开启了由封闭向开放的转型进程,至今已形成由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共同构建的教师教育体系,并进一步表现出高质量性、公平性、开放性、灵活性等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发展特征和趋向。为了较为清晰地把握我国教师教育院校的构成特征,本文主要从培养层次、院校类型、区域分布及专业设置四个角度对我国教师教育院校的构成现状进行研究。
(1)不同培养层次的教师教育院校构成现状
按照培养层次划分,我国当前的教师教育院校主要由研究生层次、本科层次、专科层次和中职层次四类层次的院校构成,具体可以从院校数量和学生规模两个维度进行考察。
①研究生层次
第一,开放的院校教师教育体系已经形成,师范院校的主体地位依旧明显。研究生层次是我国教师教育的最高层次,主要由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两个层次构成。目前,我国共有88所院校培养教育硕士[1]。其中,师范院校48所(师范大学39所,师范学院9所),综合大学40所,分别占院校总数的54.55%和45.45%。教育博士的试点院校共有15所[2]。其中,师范大学9所,综合大学6所,分别占院校总数的60%和30%。因此,从院校构成来看,参与研究生层次培养的开放的教师教育院校体系已经形成,其中师范大学的比例优势明显,主体地位依旧突出。
第二,院校培养层级较高,“985”和“211”工程大学均占据一定比例。在院校层次上,参与教育硕士培养的88所院校中,有“211”工程大学31所,比例为35.23%,超过教育硕士培养院校总数的1/3;“985”工程大学17所,比例为19.32%。参与教育博士培养的15所试点院校中,有“211”工程大学14所,比例为93.33%;“985”工程大学8所,比例为53.33%。由此看出,我国参与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培养的院校层次较高,国家“985”和“211”工程大学均占据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