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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道家学派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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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学派始于春秋而盛于战国,因以“道”为关注的中心问题而得名。创始人老子(约前571—前471),又称老聃、李耳,字伯阳,楚国人。曾为周朝的守藏史,闻见广博,富有智慧。与儒、墨、法各家积极入世的“有为”思想不同,老子主张“自然”、“无为”,其思想以哲学思辨见长。晚年隐居,著有《道德经》五千言,即《老子》。老子之后,道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庄子,与老子并称为“老庄”。庄子(约前369—前286),名周,字子休,宋国人。他发展了老子的人生哲学,鄙弃名利,崇尚自然。代表作《庄子》,现存33篇。

一、论教育作用

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本源,是“天下母”。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当取法于“道”,教育同样要以“道”为根本。道的本质特征在于自然无为,顺应万物而不加干涉。因此,教育不是在人身上施加文明影响的过程,而是把得之于社会的影响逐渐损弃的过程,也就是“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61]。庄子提出,名和知是人生的两大凶器,教育不应使人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尽的知识,那样只会使人的心灵疲惫不堪。教育的作用在于使人“复归于朴”,也就是回复到如婴儿般无知无欲的素朴状态。

在道家看来,通过教育使人返璞归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道德、知识、法律等智慧文明的产生发展过程,正是人类不断堕落的过程,“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贞臣”[62]。文明带来了社会罪恶,为了去除罪恶就必须抛弃文明——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绝巧弃利。为此,老子倡导“无为”,主张行“不言之教”。“无为”,并非消极不为,而是不凭主观意志强为。教育要依据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创造条件,促使事物自行发生变化。无为则无不为,如此才能消除社会动乱,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