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曾在绍兴城外的阳明洞读书讲学,自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他出生在官僚家庭,父亲王华官至南京吏部尚书。他考中进士后,历任各种地方官职。在任官期间,多次镇反平乱,使他有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想法。于是所到之处,制定规约,开办社学、书院,并亲自讲学。1508年,因得罪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在那里开创龙冈书院,从事讲学活动。此后,他又倡建、执教于濂溪书院、白鹿洞书院、稽山书院等书院。明中叶后书院兴旺,与王守仁积极倡办书院有直接关系。王守仁的语录、文录、杂文,由其弟子汇编成《王文成公全书》,其中反映其教育思想的主要是《传习录》。
一、心学与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王守仁教育思想的原理来源于与“理学”针锋相对的“心学”。“心学”是南宋思想家陆九渊(1139—1193)把佛教禅宗“性中万法皆见,一切法自在性”的旨义,与儒家思孟学派的主观唯心主义结合起来,建立的与朱熹“理学”齐名的新儒家学说。二者思想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理学是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客观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理”是世界的根本,人的学习就是要探究天地间的理。心学是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一个人的“心”才是世界的根本,也就是说“我心便是宇宙,宇宙便是我心”,天地间的真理都在自己心中,想要探究真理,就要“内自省也”,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满街都是圣人”。
王守仁继承和发展了心学的理论,创立了与程朱理学大相径庭的“阳明学派”。他十分重视教育对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提出了“学以去其昏蔽”的思想。他不同意朱熹将“心”“理”区分为二,认为“理”并不在“心”外,而是在“心”中,“心即理”。他还认为“良知即天理”,即是“心之本体”。“学以去其昏蔽”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本心所具有的“良知”,也就是“致良知”。所以在他看来,教育的作用是“明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