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夏朝的教育
夏朝(前2070—前1600)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初创时期,统治疆域辽阔,由黄河南北直至长江流域。以武力开国、立国的夏朝,为满足对内镇压对外征战的政治需要,在文教政策方面呈现出明显的“重戎尚武”特点。其教育目的是培养善战的武士,教育内容偏重军事训练,尤其重视射箭的技艺。弓箭的发明,是人类早期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射术是否精湛,往往成为社会地位高低的重要衡量条件。故而,元代学者马端临在《文献通考·学校考》中,将夏代教育的特征归纳为“以射造士”。
夏朝的学校有“庠”“序”“校”三种,功能不尽相同。庠,是以养老、敬老、人伦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序,最初为习射的场所,后发展为奴隶主贵族举行公共活动和教育子弟的场所;校,则是以习武、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军事教育机构。
尽管关于夏朝学校教育的古籍比较匮乏且存在很多矛盾之处,但现有资料表明,在奴隶社会初期,教育事务已经成为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教育为政治服务,并且形成了初步的等级层次。学校有大学、小学之分,如《古今图书集成·学校部》记载:“夏后氏设东序为大学,西序为小学”;亦有中央、地方之分,如《史记·儒林列传》记载:“乡里有教,夏曰校。”
二、商朝的教育
商朝(前1600—前1046)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发展时期。在此阶段,生产力水平日益提高,文化积累更加丰富,教育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商朝是以武力颠覆夏朝而建国的,重武自然属于情理之中。但在武力之外,商朝统治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宣传,大力宣扬鬼神、天命等宗教观念,试图建立一套神权政治体系。这种政治需要投射到教育上,表现为强调礼仪、音乐等教育内容,尤其重视乐教,因为宗教活动需要音乐歌舞来渲染气氛。鉴于此,马端临将商朝的教育特点归纳为“以乐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