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俄国的教育领导体制
俄国的文化教育发展起步较晚。1649年,英国早已开启了资产阶级革命,俄国却在颁布从法律上强化农奴制的《会典》。农奴制的长期存在,使俄国的政治、经济明显落后于同时期的英、法、德等欧洲国家。17世纪末,为改变俄国的落后状况,彼得一世(1672—1725)在积极学习西方的基础上,进行了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在文化教育领域,把发展教育作为富国强兵的重要手段,模仿法国和德国的教育制度,建立起俄国的近代教育制度。
1786年,俄国颁布了第一个《国民学校章程》,规定政府在中央设“学校总管理处”,负责管理全国的学校教育工作,而各县的初级国民学校和各省的中心国民学校则由省长和总督直接领导管理。
1802年,俄国成立了教育部,除教会学校外,原来分属于各机构的所有学校都集中在教育部的管辖之内。1804年颁布的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民教育章程》和《大学及附属学校章程》规定,全国划分为六个学区,每个学区设立一所大学。大学不仅是高等学府,而且还是一个学区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由校长和六位教授组成任期一年的大学委员会,全权负责大学本身和本学区的行政和教学工作,通过派遣视察员视察本学区的学校工作来实行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
1815年以后,沙俄政府在“神圣同盟”的支持下,强化宗教教育,对教育实行严密管控。1817年,将原来的国民教育部与宗教事务的管理机构统一起来,成立了“宗教事务与国民教育部”,加强了东正教对学校的控制。1835年,沙俄政府颁布新的《大学规程》,废除了1804年规程中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各种规定,取消了大学领导各级学校的权利,由学区督学直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