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制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
为了保证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实施,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反馈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组织结构合理、工作有效的“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十分必要。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一般由10人左右组成,其成员主要来自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各个利益群体,如上级管理部门的代表,社区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内相关企事业、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代表,学校内部如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原则上要求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至少要有两名女性代表,且其中一名最好为女性社区代表。委员会设主任1名,一般由校长担任,副主任1~2名(可视学校及社区规模而定)。主任的职责主要包括: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学校规划制订及实施情况、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各项决定以及对学校发展规划制订与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副主任的职责是协助、支持主任完成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职责是不仅亲身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及实施过程,而且也要听取校长对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及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一般两周一次,两个月为一个周期。在回顾前一阶段学校发展规划制订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每次会议需要有明确的议题,并做好详细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