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本的答辩
文本答辩是在制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关键步骤,是对学校发展规划的文本内容进行审核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局、学区或中心校代表、其他学校代表、专家代表等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校长为自己学校的文本进行解释,并回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及专家等的提问。其目的是为了检验文本内容的合理性、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了解校长对文本的整体把握,以及帮助校长进一步厘清学校发展的工作思路。答辩不仅有利于学校进一步发现在文本制订过程中文本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同时,答辩促使学校校务工作公开、透明,有利于学校与社区、学校师生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沟通,并可以借答辩的机会向其他学校、专家和社区成员征询文本的修改意见,进一步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更好的修改、完善学校发展规划文本,促进学校有目的的发展。
一般来说,答辩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反馈阶段,具体操作过程如下。[5]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答辩学校应事先沟通和协商,制订出答辩计划。
第一,明确答辩时间、地点、程序以及参加答辩的学校名单和顺序。答辩时间和地点,教育局应与学校协商,一旦确定后,要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学校。答辩的地点可选在学校,也可在教育局。
第二,学校应提前向答辩主管部门提交文本和答辩人名单,了解参与答辩旁听人员的情况。答辩人一般不超过两人,答辩旁听人员的组成应包括相关社区的代表和学校师生的代表,学校发展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最好参加答辩旁听。
第三,明确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答辩旁听人员的组成。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具有代表性,既要有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也应该有从事教学和教育研究的专家,并尽可能保证有社区的代表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组织,建议以6~8人左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