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学校管理的自主权也在逐渐加大。在学校发展规划引入我国,并付诸实施之后,要求学校要有对自己的发展负责任的能力,也要求相应的学校成立由各个群体代表组成的学校发展委员会来参与监测、监督学校发展规划工作的开展,这样才能避免规划的实施流于形式化、表面化。
一般来说,学校发展规划的内部监测评估工作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学校内部成立一个自我监测评估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校委会成员和学校各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组成,学校要给每位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各自的职责。
第二,让小组成员熟悉学校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的基本内容,主要包含对《学校发展规划文本》的制订、实施和回顾总结三个方面的监测、评估。
第三,在监测评估的过程中不断组织研讨、深入分析,并对各项工作进行反思、调整和改进。
第四,总结反馈、上报自评结果,以对下一轮规划的制订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