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系统调查与描述的基础上对学校课程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做出判断的活动,是对学校课程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以期不断完善课程,达到教育增值的过程。[12]课程评价的指引力是校长课程领导力的根本保障,对课程实施起着导向、激励和监控的作用。校长应树立“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以课堂为轴心,以终结性评价为基础,既保持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绩效的压力,又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内在动力,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增强学校的自我发展意识,提高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
自新课程改革以来,课程评价观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倡导“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课程评价观,由过去强调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转向强调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功能;评价内容由注重学习结果的评价,转向学习结果、学习过程并重;评价主体由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评价方法由单一的量化方法转向质化与量化相结合;评价标准由整体划一转向尊重个性化的表现。所以,校长要面对和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如何评鉴国家课程,如何对国家课程进行校本化的统整和改造,如何评鉴本校的课程规划和设计,这些规划和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纲领性的要求,是否符合本校的教师、学生实际,谁来决定课程评鉴的内容、标准,课程评鉴的复合体有哪些人员构成,如何收集和分析数据,解释和判断数据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应用评鉴的结果等。这些问题看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却切实存在于我们身边。这样,校长就不得不面对自身课程评价能力的提高问题。课程评价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也很难操作,但也最能体现校长课程领导的能力和水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