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长如何营造育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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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校长,可以成就一所好学校;一批教育家,可以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并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创建特色学校”等。要让校长成为教育家,让教育家来管理学校、培养祖国的下一代,使学校成为优质、特色学校,是中国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诉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的校长队伍,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及相关原则,2012年12月,国家教育部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等的重要依据。其基本理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以德为先。该《标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尊重师生人格。

第二,育人为本。把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扶持困难群体,推动平等接受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始终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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