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构建幸福理念下的德育体系
专业标准
“营造育人文化”第十一条标准: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
标准解读
当今社会,机遇与迷惘并存,坚守与创新同在,追寻与失落同行。教育也面临种种严峻的考验与挑战,有的教育者与孩子渐已迷失于纷扰浮躁的岁月,有的校长似乎忘却学校之魂——育人。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校长,必须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思想,坚持德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导向作用,坚持以德育为智育及其他各育提供精神动力,坚持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厚实的思想道德保证,坚持德育为先正是坚守学校育人之魂。
教育之道,德育为首。面对教育和学校幸福感的失落,我们学校德育工作该何去何从?幸福需要教育,教育需要幸福,幸福是学校德育的必要条件,个体和集体幸福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基石。我们要从“以人为本”“幸福育人”出发,从德育大系统的角度出发,从“全员德育、全方位德育”出发,建构我们的德育思想和幸福原则,形成浓厚的德育氛围,让德育充满幸福元素。同时,校长必须具有正确的幸福德育价值观,并用正确的价值原则引导全体师生,促进每个人的幸福价值认同,使家长、教师、社会均是幸福德育工作者,使学校做到全方位德育,构建“幸福德育体系”。我们要在学校德育中全面启动“幸福模式”,开启“幸福程序”,奔向“幸福彼岸”,实现“幸福梦想”,使学校成为“幸福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