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学校领导要接受来自教代会的监督,能够接受监督的权力才是公平的权力,能够接受监督的民主管理才是全面的民主管理。
在监督机制上,学校领导班子要接受来自教代会的评议和审核,学校领导干部不仅要对教代会代表进行述职,领导班子成员也应接受来自教代会代表针对其德能勤绩方面的综合测评。不仅使领导干部的权力受到监督,也使教职工代表充分行使监督权与管理权。学校也可以专门设立监督机构,例如,学校监事会,作为学校的一个独立机构对学校重大的事务以及学校领导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机构的人员应涵盖学校的教师、行政人员、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人员以及教育专家,保障监督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监督机构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限,监督学校决策的制定是否符合民主程序,决策主体是否积极作为,决议和制度落实情况,校务公开情况,对学校出现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学校监督机构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学校监督机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具有质询的权利,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准确的答复。由于学校监督机构是学校内部的非正式组织,学校监督机构的地位也应通过学校章程的方式确定下来,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和权威,保障其监督效力的发挥。
在反馈机制上,应加强纵向与横向两个层面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双向信息传递机制。纵向上,从学校高层的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到基层的教职工、学生、家长的信息相互传递;横向上,加强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在学校内部,主要通过校务公开的形式,让全体教职工与学生以及家长了解学校的信息,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进行信息的反馈;在学校外部,主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和其他渠道对信息进行收集并向学校反馈。保证学校反馈的常态化、规范化。各种机构以及机制的运转都应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为前提,利用技术化手段保证信息收集的真实性,避免“失真”现象的产生,提高反馈信息的可靠性,力求使反馈信息真实、全面、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