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辞海》中对“公正”的解释是:“公正”是社会道德范畴和道德品质之一,指从一定原则和规则出发对人们行为和作用所做的相应的评价。也指一种平等的社会状况,即按同一原则和标准对待相同情况的人或事。公正、公平与“私”相对,如大公无私。在任何道德体系中,公正首先是协调人际关系,协调个人同社会集体关系的指导原则和行为规范;其次,由于公正原则或规范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公正逐渐成为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准,也是道德的起码标准,凡涉及两人以上利害关系的行为,要判断其是否合乎道德,是不是“善”行,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公正”的要求[7]。
教育领域的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方面,教育公正的标尺是个体发展上的公正。要真正实现个体发展上的公正,必须将教育系统的外部公正转化为教育系统的内部公正。教育系统的外部公正主要体现为教育制度公正,教育系统的内部公正主要体现为师生交往实践中的公正。所以,要实现公正原则,就要注意教育公正的这种复合性,即“在教育系统公正的内外部整合的层面上,不管是强调内部公正,还是强调外部公正,都必须遵循有利于学生个体身心发展的原则”[8]。因此,公正原则要求校长对所有人都平等对待与尊重。也就是说,每一个家长、每一个教师、每一个学生、每一个管理者以及学校共同体中每一个其他成员,都必须受到平等、尊重和公平比赛(规则)的对待;校长能够通过对学校组织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以使得每一个组织成员都能得其所应得。其次,校长必须明确,公正原则的终极追求就是要实现教育系统公正内外部的有机整合。在公正的学校制度保证下,教师和学生的发展都具有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同时,伴随着教育系统内部公正的实现,教育系统外部制度公正的水平也会得到不断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