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立校”理念的真正确立主要看它能否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萨乔万尼认为,“善意和成功之间的差别很重要,因为尽管学校具有工具性目的,但任何盟约性关系的根本基础仍应当是道德性的”[5]。也就是说,作为人本真存在方式的道德,也应是学校共同体应然的存在方式。如果学校日常管理过于强调纪律的严格性、可靠性,忽视对师生的道德关怀,就容易形成学校管理中以行政命令为主,以领导的意志与权威将师生置于听命执行的被动状态。教书育人,本应是最具挑战性与创造性的工作,如果把这种工作变成例行公事,那只会影响教师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所以,学校管理更加需要道德的精神关怀。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学校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领导。”也就是说,校长首先是具备卓越的道德领导力,才能引领学校稳步发展。校长要具备卓越的道德领导力,要求校长必须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则,并以此构建学校的管理机制。当代哲学家威廉·K·弗兰肯纳提出的公正原则和善行原则是构建学校管理机制,实现“以德立校”的重要道德原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