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理念是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学校物质文化建设的灵魂。办学目标以办学理念为依据,办学目标是办学理念的进一步阐释和具体化。作为学校发展前景和定位的办学目标,也是学校未来要达到的质量水平标准。一个明确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目标定位,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项具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人才培养,培养的人才必须是未来社会需要之人,这是学校办学目标定位首先要考虑的。但是,无论学校培养何种行业、何种层次的人才,其作为人才的首要条件就是他必须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所谓要成才必须先成人。因此,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必须将“德”放在首位,即确立“德”在学校办学目标中的地位。
首先,校长必须注重对学校办学价值取向进行不断反思和调整,对学校的办学行为不断地进行价值追问,以确保“德”在学校办学目标中应有的地位。价值观念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形态,它是指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系统[3]。校长的价值观念是校长管理行为的灵魂,决定着校长行为的性质和目标方向,直接影响校长行为的效率,影响到学校的发展[4]。长期以来,“应试教育”对校长办学价值观影响较大。在升学取向的影响下,学校全面育人功能往往得不到有效实现。因此,树立“以德立校”的理念,以道德精神引领学校办学的价值观,必须重新确立“德”在学校办学目标中应有的地位。由于价值观念是内隐的,所以,必须通过校长不断地进行自我反思与价值追问,才能确保道德精神在办学目标中得以具体体现和落实。
其次,校长必须有意识地将“德”的因素纳入学校文化的系统之中。要保障道德精神真正成为学校办学目标的内在要素并发挥核心作用,校长必须加强学校的精神文化建设。如果学校只是一味地进行校园环境的建设,只是注重外部办学条件和物质因素,忽视了校园人文精神的培植和校风的建设,那么这种学校就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的办学能力。因为,有了理念才有信仰,有了信仰才有追求,学校文化对学校发展的影响是整体性的和持续性的,它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以及抵御困难的精神动力。只有将道德精神融入学校文化系统,才能确保办学目标中“德”的地位并使其真正落实。在办学目标中体现道德精神,校长必须注意避免贴标签以及运动化等形式主义、功利主义倾向。校长应当努力增强道德精神对其他办学要素的引领力,使之成为学校文化的核心,从而更好地实现全面育人的办学目标。具体而言,校长应突出道德在教学领域的引领作用,即将德育有效地融入各科教学中,促进学校道德教育实现途径的多元化。道德教育不是道德说教,而应体现为关于生命尊严、生命自由、生命幸福的人文叙事。道德规范、道德人格、道德境界等道德内容,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在孩子面前,是需要讲究的。德育内容应该是有美感的,有感染力的,这种美应该是一个整体的美,一个具有精神内涵的美。让孩子在道德美的欣赏中,受到道德的熏陶与教育,进而提高道德素养,成长为道德的人。此外,校长还应加强制度建设,以保障学校德育的实施,要彻底改变学校管理中教学与德育“一手硬”与“一手软”的局面。总之,只有将道德精神置于办学目标之首,才可能坚持全面育人与全面管理,并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形成健全德育工作的基本制度。这样,才能营造体现道德精神的学校文化,也才能把学校和教师引导到理想的道德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