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改革的重点在于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实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人事管理工作是校长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分为岗位设置、岗位管理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科学设岗
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是进行岗位设置的主要依据。有学者指出,就目前学校的人员结构状况和工资政策来看,可以将学校教职工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三类。[4]在设置岗位时,校长需要秉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在核定的编制数和教师职务比例结构内,根据本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学生数和班额、教职工工作量来合理定编,制订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岗位设置方案需要由集体讨论通过方可以实施。从多方面利益角度思考,广泛听取现有教师员工的建议和意见,保证每一个编制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用,能不设的岗位坚决不设,能少设的岗位绝不多设,发挥好岗位设置的管理效益。当学校出现任何事情时,都能找到岗位负责人,避免相互推诿、滥用职权等现象的发生。
(二)从身份管理走向岗位管理
从身份管理走向岗位管理,是推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目的在于消解工作惰性,调动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校长应牵头组织制订岗位细则,严格聘任程序,实施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学校对聘任的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聘任)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任期内的工作职责需要按照岗位说明书以及合同内容执行;实行定期考核机制,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考核;实行按需设岗,势必会导致部分人员的暂时性“下岗”,对这部分人员实施人文关怀,允许其选择“在岗学习”,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再次考核;进行岗位清理时,校长应严肃岗位整顿力度和风气,加大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力度,维护学校内部的健康运转。同时,校长注意把“合适的人放到适合的位置”,考虑教职工的工作能力是否与岗位相适应,让教职工的成长轨迹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为教职工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