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标准
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
标准解读
实施学校民主管理,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制度建设的基本前提;其次,树立学校民主管理的氛围、拓宽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保障师生、家长参与民主管理的各种制度,并进行反馈机制建设;最后,在实施民主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实质民主与形式民主、民主决策科学化与科学决策民主化的问题。最终使学生、教师、家长真正地参与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学校诊断
高老师在某县一中任教长达25年,先后获市先进教师、特级教师等称号。1997年7月,因他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一气之下将其解聘。一天,校长项某突然对他说:“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不用你,这事我跟县教委说过几次了,你去教委吧!”高老师问项某为什么要解聘他,项某不耐烦地说:“没啥说的。”当天,高老师到县教委,县教委说:“一中是校长负责制,不用你,我们也没办法。”接着,高老师带着材料到有关部门申诉。县委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后来,调查组形成初步意见:高老师仍回一中上班,但必须“对过去有一个认识,对将来的工作有一个态度”。其后,一个由县纪委、县教委和该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及高老师参加的特殊会议在一中举行。会议结束两天后,高老师回到一中找副校长说:“我来要工作了。”副校长没有给他安排工作,对他说:“项校长说你没有向他做检讨。”
上述案例中校长报复提意见的教师,侵犯了教师的什么权利?一中实行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一人说了算”吗?校长解聘高老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当时的情况下,教师的权利为什么得不到有效的维护?现在又有了什么不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通过什么措施和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