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梅南现象学教育学的解释现象学方法是属于人文科学方法或精神科学方法,它与传统认识论或自然科学方法有着重大区别。范梅南讨论的是以“体知”(embodied knowing)为基础的实践认识论,它继承的是现象学和解释学的传统,是理解与解释的人文方法。所以,我们要首先讨论一下现象学如何超越了传统认识论的方法。
当西方在近代发生了认识论转向,开始探讨我们是怎样认识这个世界的,科学就从哲学脱离出来开始了独立的探索和发展。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和著作《新工具》已经给方法赋予了极高的地位。要认识这个世界,获得真理,就必须首先发现新的工具和新的方法。物理学的发展必然走向数学化,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还有实验方法都成了科学发现的首要前提。没有方法,就没有科学。方法在科学中获得了神圣的地位。但我们知道近代科学的哲学基础是理性主义的形而上学的表象化、对象化的思维方式,人们把整个自然都看成是认识的对象,征服的对象。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到康德“人为自然界立法”都是一种主客对立的二元思维,这种理性思维在面对人的世界时就会出现重重危机,比如教育中的主客二分的形而上学思维对人性的戕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育的关系首先不是这种认识的关系。仅靠方法或许可以机械地传授知识,但人与人之间触动灵魂、唤醒灵魂,精神发生深刻转变的教育却没有发生。在理解生命的时候,仅靠方法是不够的,还需要本体的关怀,对心灵的深刻洞察。理解并不仅仅是个方法问题,而且是一个教化问题,一个文化的熏陶问题。范梅南所讨论的方法更多的并不是工具性的方法,拿来就可以用,而是生存论意义上的方法,是需要有精神能力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