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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现象学教育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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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教育学的理解性定义。以“回到事情本身”的现象学态度重返“教育现象”,不是寻找自然科学的规律,不是通过概念推理出理论真理,而是回到现象本身,在现象的不断显现、不断呈现过程中把握“前概念之真”,本质直观到“存在的敞开”。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的讨论,尤其是存在和存在者的区分启发了对教育的新思考。“在世界之中存在”首先面对的不是对象和客体,不是一个个现成的存在者,而是与它们相遇、打交道中处于“上手状态”的充满意蕴的意义世界。现象学教育学特别关注发生意义上的教育关系,关注教师和学生在境遇中、在教育情境中的真正相遇,而真正相遇的前提是,彼此都不是现成的存在者,而是此在的存在。唯有“此在”的敞开,才可能有真正的相遇。因此,现象学教育学中的“教育”是教师和学生作为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此在”的“有根的存在论”的无限展开,是to be,而不是现成的beings。现成的存在者永远无法真正“相遇”。

现象学教育学的本体论维度。现象学教育学要回返老师和学生的生活体验本身,注重真实的体验,并对当下的体验有当下的觉察和事后的不断反思,形成有意义的经验。而经验并非一成不变,要经历杜威所说的“不断改组与改造”,这种经验的历史积淀就是教育的生长。胡塞尔对“意识”的探索中通过“悬置”排除已有的理论成见,还原到纯粹意识、超越意识,同样在关注着人类体验的纯粹意义,对经验世界、生活世界保有一种超越的意识,而不是自然的态度。“意识品质”的养成是对“生活世界”有更多意义的关怀,审美的期待,而不是常人散漫的、无目的的生活。现象学教育学归属于人文本体论[1],或曰海德格尔“有根的存在论”,它有超越的追求,而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者。教育本体论关注教育此在的“能存在”和“去存在”,关注本真的存在是如何显现的。这不单单是伦理的目的性,而是源头处、本体的涌动。现象学教育学有其本体论的维度。现象学教育学以不断反思的态度形成教育学的周全之思(或曰教育智慧,范梅南用thoughtfulness)[2],这些思想不是文字化、静态的客观知识,而是经由教化转化为“个人知识”(波兰尼)[3]的智慧状态,从而形成当下教育情境中的随机应变,亦即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