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语权的相互结合——师德评价话语权的调整
话语权的调整涉及话语比例的不同分布。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师德评价的话语比例中,制度话语和数学话语的比例过大,而个人话语和哲学话语的比例却较小。个人话语的不足,使现实中有思想有灵魂的教师个体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师德评价忽略了其评价对象的存在,被评价者没有相应的话语权,就不能称之为独立的个体,也就谈不上互动以及对其他评价因素的把握。哲学话语的不足,使师德评价的逻辑性受到质疑,进而也会影响其科学性。因此很有必要加大个人话语和哲学话语的比例,实现各种话语之间的相互结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比例的调整面临着较大的困难。要实现这种调整,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1.重新审视制度话语的霸权
制度话语与社会意识形态直接相关。长期以来,教育的性质一直受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与决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已经成为一条教育规律。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自己的方向,一切都向社会意识形态看齐。教育的工具性气息浓重,社会本位论占据上风。在这种情况下,师德评价处于弱势地位,也在向社会意识形态看齐,师德崇高与否,也是以社会价值为取向,个人价值难以得到体现。有时候师德的崇高甚至以病态的方式得以体现。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宣传某些教师身处逆境,身心遭受极大磨难仍坚持教育教学岗位的范例。这些教师固然值得尊敬,但这些范例却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师德评价的社会意识形态取向:只能以社会利益为重,如果稍有考虑自身的利益,便不是模范教师[1]。此外,我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至今仍根深蒂固,教育行政部门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当然代表,并从部门利益出发对师德做出规定,教师个人的利益自然也被忽视了。虽然在理论上,师德评价中的个人话语权已经被意识到,但在实际中仍不断处于失语状态。要扩大师德评价中个人话语权的比例,需要教师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专业地位的提升,然而我国当前教师专业化的程度还不足,所要走的道路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