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学生,首先要建立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感情,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苗苗是一位可怜的小姑娘。她在两岁时,母亲因车祸去世了,同行的父亲也因此造成肢体的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这个人见人怜的孩子一直由年迈的姥姥照顾着。
我刚接班时,了解了她失去母亲的情况后,为她悲惨的身世感到唏嘘不已。每周五姥姥接她时总是握着老师的手,恳切地说:“拜托了!”她的大姨也再三叮嘱我,对孩子要多关照。面对着殷殷嘱托,我暗下决心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可怜的孩子。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我发现她上课时总是把胖嘟嘟的脸藏在书后,提不起精神来,更甭提回答问题了。每次的作业很凌乱,错题多。平时的测验成绩也很不理想。生活上缺乏条理性,还经常从座位里掉出用完的餐巾纸。很少看到她的笑容。这一切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俗话说:没妈的孩子像棵草。她多么需要老师的关爱呀!为此,每到节假日时,姥姥会送给苗苗新衣服与书籍。业余时间,我会为她补课。全班的同学也在生活上关心她,帮助她。午餐时,把她喜欢的菜多分给她一些;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大家总让着她。宿舍的内务也帮着她整理。可时隔不久,生活老师向我反映:在宿舍,苗苗自己的事情经常让同学帮着干。再回想到学习上:记得有一次,她的作业本中的一道题空着没有写,问她原因,她却不以为然地说同学忙着其他事情忘记告诉她了。看来,她把我们的好心帮助已当作了理所当然。听她姥姥说:她在家里也是这样:家务活不让她做;犯了错误,家人不舍得,更不敢批评她,如果批评后,她就会躲在一个角落默默地流泪。看到她可怜的样子,家人更是不忍心说这个没妈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