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规则要遵循这样一个原则:教育者首先代表的是国家和社会提出的要求,为保障大多数人利益而定,规则既要源于学生,又要高于学生,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尊重个性;既要注入情感,又要富有弹性,为发展而定,为育人而行。
那么,如何建构规则呢?这是个形而下的问题。首先要做到“三个要”。
一要“有纲可以领”——纲领导行。这引领学生行为的规则要有弹性,要感性与理性相结合,要充满人性。规则是纲,但要用情去润,让规则充满情感,刚柔并济,严爱结合,实现规则与自由的和谐统一。
二要“有行可以践”——践行规则。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指出:“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就能养成好习惯,必须怎样做去,才可以养成好习惯。”要让学生怎样怎样做去,便有赖于班主任的督促、鞭策。因此,很有必要制定一系列使学生“做去”的措施。如何让这些规则具体、形象起来,还需要师生一同对规则进行解读。解读规则可以通过讨论、表演等手段,或是儿歌、童谣、三字歌、绘画、快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实现规则的细化,让学生知规则、懂规则、学规则、用规则。
三要“有责可以担”——承担责任。规则既然是公共的约定,就要大家共同来遵守。任何人一旦违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就可以让学生从规则的制定与遵守中,学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二十多年的教育教学经历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教育是辛苦的,也是幸福的。我的幸福源自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我的快乐源自于学生的发展进步。
幸福教育是一种人性教育,是由表及里的心灵教育,是更深层面的爱的教育。做朴素的教育,做幸福的教师,这是我执着的追求。朴素最美,关注人性做真教育;幸福至上,享受童心当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