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着石头过河”,是在大胆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的一种形象性说法,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我国养老事业。综观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一直处于一种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探索的状态。从老百姓的角度看,一个相对完善的社会养老体系有两个主要的衡量标准:既要“养得起”,又要“养得好”。“养得起”指的是物质需求的满足,“养得好”指的是精神需求的满足。构筑和实现中国特色的“养老梦”,需要从这两方面入手:一是养老保障,通俗讲就是保证每位老年人能在晚年过上正常生活,对物质需求能够得到基本满足;二是养老服务,是在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上,保证每位老年人能在晚年过上幸福生活。总的来说,做好养老工作就要满足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医疗保健、生活照顾以及精神慰藉等多方面需求,经济收入主要以养老保险为主,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各类财政补贴和相关配套制度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而医疗保健、生活照顾以及精神慰藉等则更多地体现在养老服务体系中。
5.1.1 “四驾马车”拉动我国养老保障
就“养老保障”而言,养老的重心在“保”和“障”二字上。“保”字精髓在于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让老年人在晚年能吃得饱,穿得暖,有地住;“障”字核心是老人因退休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下滑,能保证与原有生活水平持平,不因退休后待遇急剧下降造成强烈的心理落差;在保障范围上,要求全覆盖和普遍性,在保障水平上,强调基本需求的满足。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改革,明确建立以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养老保障制度。从此,养老保险制度成为我国养老保障的主要供给形式。在城镇,对于城镇从业人员,我国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加快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于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确定了进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内容;在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在不断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