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帝国幅员辽阔,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商品货币关系发展也不平衡。波斯帝国时期基本上没有改变被征服地区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波斯征服者征服各地的初期,也曾采取某些措施,为各地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创造了条件。如铸币制度的实行、维持各地原有的市场价格、修建驿道、保证商旅安全、发展过境贸易等。在大流士一世上台以后,帝国境内的相对平静和稳定,也使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使商业贸易在比过去更加广大的范围内开展有了可能(在帝国范围内,没有了那么多的关税)。特别是,在两河流域地区,原本就十分活跃的商业贸易、过境贸易在这时候就更加活跃。两个著名的商业高利贷家族(即埃吉贝商家和穆拉树商家)的活动证明了这一点。
商家出现的背景大约有这样几点: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铁器的广泛使用,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新的土地的开垦;灌溉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的发展;商业贸易的发展等);奴隶制的发展(奴隶人数的增加:依靠战争、买卖、债务等;剥削形式的多样化等);土地关系方面的变化(私有土地制的发展,租佃制的发展,王室、神庙、私人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皆出租);帝国取代了小国寡民和民族国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活动范围(去掉了关卡、战乱减少);近东地区国际商路的形成,各地区之间交往的扩大;大路的修建——驿道的早期阶段——运送军队和军需品等的需要引起等。所以,商家的出现,在新巴比伦王国和波斯帝国时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产物。当然,波斯帝国虽然统一了铸币制度,但铸币并没有在全帝国广泛流行起来,各地在进行交换时仍主要以金属(特别是银)的重量来作为交换媒介,这不能不妨碍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