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化发展中的土地流转和农民权益保障研究

6.1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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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建设,也是经济社会稳定与安全的一项重要保证。相较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起始之日就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别。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这种差别越发成为城乡流动的主要障碍。

6.1.1 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发展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市化的关键所在。我国自古以来就以家庭为单位,这不仅体现在生产上,也体现在保障主体上。而家庭生产和保障的基本要素就是土地。因此以土地为基础的家庭式保障这种传统形式随着代际的延续在我国影响深远。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以及顺应时代背景的要求,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启了新篇章。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和权利的基础之上,逐步探索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保障的体系予以概括,指出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内容,其中养老保险、事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是核心的部分。[4]改革开放以后,城镇社会保障改革首先从医疗保险制度开始,经过不断的努力,至今已经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内容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与改革相对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障的改革,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改革的一个开端与标志。经过不断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土地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优待抚恤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家庭赡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保障共八大保障项目,初步形成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了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