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媒就业与职业发展

第二节 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与人事代理

字体:16+-

名人名言

权利是“个人握在手里的政治王牌”。

——[美]德沃金

案例

某证券公司进行改制,委托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其员工计算工龄,用于买断职工工龄,为改制做准备。当中心人事代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清理其公司员工档案并计算工龄的时候发现,该公司员工有的档案居然还是学生档案(即毕业后没有办理参加工作手续或没有报到证的档案),根据政策规定,这类员工不算参加工作,亦即没有工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些学生在毕业时认为这个社会只要有本事、能力,就不受人事关系的束缚。因此,毕业后没有重视自己的档案,有些将档案放在学校,一直到单位要求将档案找出来计算工龄时才想起档案没有托管;另有一部分人员参加工作后跳槽,并且将档案放在家里,自行保管了好几年,也是公司要求才想起来托管,而现在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想弥补几年的工龄,为时已晚了,给自己造成了本可以避免的损失。

我国政策规定,除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及社会职业中介组织均不得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离开原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一年之内,要及时将新进入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否则不再保留其干部身份,不再连续计算工龄。

一、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形式,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保护自己权益的基本形式和书面文件,是整个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基础。一旦劳动者所在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此为依据通过行政、协商、仲裁和司法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