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受先生离开我们已经年余,每思之,不胜悼念。先生生前赠我许多书法集,我特别宝爱。潘受的书法一直享有崇高声誉,可谓佳评如潮。徐邦达赠句:“公书直过何道州。”胡公石说:“潘先生之书法造诣,与何子贞行草如同一辙;今日国内书法,亦鲜能与之媲美,盖功力深且厚也。”苏渊雷先生说:“翁何书法谁称健,崛起南园海外来。”
书法是一种既高雅又通俗的艺术,它的美学品位在诸艺术中向来被认为是最高的。它的美学分类是一个难题,古人说书画同源,似乎它与画同类,其实它与画貌合神离。从内在韵味上来讲,它倒近于音乐,但它并不以再现见长,而以表现取胜。现代书法多走入误区,以画画的方法来写字,以再现来取代表现,写“泪”字必像泪,写“马”字必像马,不知如何写“读”字,是否要写成像读书的样子?潘受先生1993年为《潘伯鹰书法集》写的序中批评了将书法当成绘画的现象。他说:“不特观者不知其作何字,即书者亦不自知其所作为何字矣!书耶?画耶?画即书,书即画耶?抑书画通婚之混血儿耶?吾恐今日书坛之热潮将逐渐加快步伐而化为狂潮怪潮矣。”先生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
高韵深情,坚质浩气
书法是视觉的音乐,它不是如画那样要再现什么,而是重在表达人的情感、气质、才性。书法中的笔画犹如音符,是情感的符号,心志的符号。只不过音乐诉诸听觉,是动态的,时间的;而书法诉诸视觉,是静态的,空间的。从本质上来说,书法是生命的诗,是生命的歌。刘熙载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1]从书法我们看出书家的情趣、才气、品格、人生哲学。从这点言之,大书家必然是智者、贤者、圣者。我们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认为潘受的书法不同凡响,感受、体悟到潘受的高韵深情,坚质浩气。我认为,正是这些构成潘受书法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