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艺术派”诗歌出现于19世纪50年代, 延续到80年代。一般认为, 该派由七人组成:费特(详后)、迈科夫(1821—1897)、波隆斯基(1819—1898) (当时被称为“友好的三人同盟”)、阿·康·托尔斯泰(1817—1875)以及丘特切夫(详后)、谢尔宾纳(1821—1869)、麦伊(1822—1862)等。纯艺术诗歌在艺术上进行了诸多探索, 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丘特切夫思考人在宇宙中的位置, 表现永恒的题材(自然、爱情、人生), 挖掘自然和心灵的奥秘, 表达了生态意识的先声, 并在瞬间的境界、多层次结构及语言(古语词、通感等)方面进行了新探索, 形成了显著的特点:深邃的哲理内涵、完整的断片形式、独特的多层次结构、多样的语言方式。
费特充分探索了诗歌的音乐潜力, 达到了很高成就, 被柴可夫斯基称为“诗人音乐家”, 其诗歌美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爱情、人生和艺术这些能体现永恒人性的主题, 在艺术上则大胆创新, 或情景交融, 化景为情; 或意象并置, 画面组接; 或词性活用, 通感手法。
作为诗人兼画家的迈科夫的诗歌主要包括古希腊罗马风格诗、自然诗、爱情诗, 其显著特点是古风色彩——往往回归古希腊罗马, 以典雅的古风来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雕塑特性和雅俗结合。
曾在梯弗里斯和国外生活多年的波隆斯基的诗歌主要有自然诗、爱情诗、社会诗、哲理诗, 其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异域题材, 叙事色彩, 印象主义特色。
阿·康·托尔斯泰的诗歌则包括自然诗、爱情诗、哲理诗、社会诗, 他善于学习民歌, 把握了民歌既守一定的格律又颇为自由的精髓, 以自由的格式写作民间流行的歌谣般的诗歌, 并在抒情诗中大量运用象征、否定性比喻、反衬、对比、比拟等民歌常用的艺术手法, 因此, 他的很多富有民歌风格的抒情诗(70余首)被作曲家谱成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