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少年儿童诗歌时,本节先谈谈诗歌的一般艺术要素。在各种文学样式中,诗歌出现最早。它起源于原始时代人们的集体劳动。从表现形式看,早期诗歌与音乐、舞蹈等密不可分。《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这样的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这里所描述的场面,就是诗歌、音乐、舞蹈三者结合的综合表演。《毛诗序》对诗、乐、舞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论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尽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见,诗、乐、舞都出自人们在生活中所激起的感情活动,原是三位一体,发展到后来,诗歌才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
一、诗歌的特点及分类
诗歌与其他文学体裁相比,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点。
第一,抒情性。我国古代有“诗言志”“诗缘情”之说。唐代诗人白居易曾把诗的特征概括为八个字:“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所谓“根情”即以感情作为根本。创作实践表明,感情是诗的直接表现对象,也是诗的内在生命。而感情和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所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就说明诗是用来“言志”的。
第二,音乐性。《诗经》、乐府诗和历代词曲都曾经配乐歌唱。诗歌在后来的发展中,虽然与音乐逐渐分离,但仍保留了音乐的某些特质,形成诗歌自身的特点,最突出的就是鲜明的节奏和铿锵的音调。
节奏是诗歌音乐性的主要因素。诗的节奏,是指由于语音排列次序不同而形成的有规律的抑扬顿挫。中国古体诗的节奏主要在于顿(即诗句中按照音律单位划分出的大体均匀的段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