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小说是一种为七八岁至十一二岁的孩子服务的小说样式。它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以七八岁至十一二岁的孩子为主人公,讲述他们在家庭和学校里发生的故事,这是童年小说的主体部分,指称着狭义的“童年小说”;二是适合于七八岁至十一二岁的孩子阅读的所有小说文本,属于广义的“童年小说”范畴。本书采用狭义的“童年小说”概念。处于童年时期的儿童对世界充满了幻想和好奇,求知和探索欲望旺盛,因此,童年小说应注重想像和认知,开阔认识世界的视野,强调正面教育。童年小说的创作方法以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互补为特色,其人物形象既有类型,也有性格丰满的典型。
一、童年小说的艺术特征
童年小说除具有小说的基本特征,同时十分注重如下几个方面:创作基调阳光、健康、向上,作品风格浏亮、幽默、晓畅,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恰到好处地融入易于为孩子们理解和接受的立人、做事、为学的人生道理,启人思悟,引人向上,导人向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方面独特的艺术特征。
其一,主人公多为七八岁至十一二岁的男孩和女孩,大致有四类主人公形象,即“好孩子型”“顽童型”“问题型”和“常态型”。“好孩子型”主人公形象是指学习好、思想好和品德好的“三好学生”。他们听话、懂事,有“小大人”模样,不用家长、老师操心就能茁壮成长。这类主人公形象是中国童年小说写作的主旋律。这类儿童的代表人物有黄蓓佳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中的金玲等。“顽童型”主人公形象大多属于不守规矩的孩子,但不是品行被污染的“坏孩子”。他们往往聪慧过人,富于奇思妙想,具有非凡的创造力。这类作品多以孩子为本位,把握住了孩子童年时期顽皮、淘气、活泼、好动的天性,呵护他们的率直、纯真,展现他们快乐的童年生活。这类儿童的代表人物是林格伦的长篇儿童小说《淘气包埃米尔》中的埃米尔等。“问题型”主人公形象大多是处于弱势地位或者遭逢了各种磨难而被“异化”的孩子。他们或者逆水行舟、自强不息或者偏离了正常孩子的成长轨迹,沦为生活、社会的弃儿。总之,他们是存在着种种“问题”的孩子,急需扶助。这类儿童的代表人物是王安忆的短篇小说《谁是未来的中队长》中的张莎莎等。“常态型”主人公形象大多是学习等各方面非常普通的孩子,属于童年小说中新型的主人公形象,是对传统的“好孩子”形象的一种补充。毕竟,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是少数,不带有普遍性。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孩子并无过人之处,因此,“常态型”主人公形象具有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