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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党导制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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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庆[1]

宪政是现代文明政治形式,宪政就是宪法下的政治,立宪党导制是宪政的其中一种形式。立宪党导制就是在宪法中明确人民主权,规范一党的领导,人民主权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在宪法中,宪法和党章并存的二元宪政体制。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以来,中国实际上所走的就是立宪党导制之路,实践证明是比较适合中国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阶段约束条件的。为什么我们没有或不能公开讲出来?究其原因不外乎三点:首先,我们没有找到合适的名字;其次,我们还没有为这一独创制度找到理论依据,所以讲不出来;最后,我们对自己的制度不太自信,所以不敢讲出来。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不自信,总是想在人类已有的理论和制度中找出成功案例,然后把中国装进去,好像这样就跻身先进国家行列了。现在发达国家的宪政体制要么是民主立宪制,要么是君主立宪制,如果我们提出一个立宪党导制好像是“不入流”的政治体制,说起来自己都没有那么理直气壮,甚至心虚。但事实上,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的好坏取决于其是否符合这个国家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需要,在于其是否合适、“合体”,而不在于其是否“先进”和“主流”。立宪党导制是适合中国现实和未来的宪政体制,立宪党导制是中国的现实,只不过现在是以潜规则形式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多,我们需要将其变成明规则,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必须在宪法中专辟一章规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主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得立宪党导制真正实至名归。本文试图用适度赋权论来论证立宪党导制的正当性。

一、专制与自主

任何制度的设计和存续都源于人的需要,宪政亦不例外。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是社会动物,他有爸爸妈妈,他最初的生活是与父母所涉及的社会关系密切相连的,而且这些社会关系会贯穿于他的一生,尽管或强或弱。一个人最初对社会关系的意识来自于家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缩影。毫无疑问,小孩不能脱离家庭而生存,也就是说他对家庭有需要,但随着自主意识的逐渐觉醒,他发现他并不喜欢父母的指挥,尽管家长说是为了他好,这个时候他可能会说:凭什么我要听你们的呢?你们是谁?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找到宪政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