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律体系完善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字体:16+-

——习近平立法思想述论

冯玉军[1]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之下,习近平立法思想逐渐形成,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科学民主立法起到了重要指引作用。这个思想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树立宪法权威、完善宪法监督体制机制是基本前提;完善立法体制是基本要求,要求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基本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是基本内容,要求推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民生与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等。新常态之下的立法工作,唯有坚持以习近平立法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立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为建设法治中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习近平 立法思想 完善法律体系 立法体制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立法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无疑是最为醒目的。但与此同时,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其更好地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习近平对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立法工作的成就予以高度评价,他说:“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2]但面对党和国家未来更为艰巨的使命,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3]“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4]“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5]以下,就习近平立法思想及其关于法律体系完善的相关论述进行爬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