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之所以具有“再创作”的特征,首先是因为文学翻译活动是一种艺术活动。在中外翻译理论界,曾长期对“翻译是科学还是艺术”的问题进行着争论。但如果把“翻译”缩小到“文学翻译”,则绝大多数人都承认文学翻译是艺术。或者说,文学翻译主要是艺术,同时也有一些科学的成分,如文学翻译也有一定的规则和规律可循。实际上,一切艺术活动都有科学的成分在内,文学翻译也不例外。但文学翻译的本质还是艺术,因为它符合艺术的根本属性,即天才的创造性、创造的个性、主观能动性、不可重复性。而凡是科学的东西,都具有相反的特性,即可重复性、可复制性、可再现性、可求证性、纯客观性。事实已经表明,如果不是抄袭,不同的翻译家翻译同一部作品会各有特色,面貌肯定不同。因为文学翻译不可能是科学、客观地对原作的复制,而是一种创造性的再现,是运用目的语(译入语)对原作的“再创造”。文学作品的意义的开放性、思想观念的复杂性、形象的多义性、感觉情绪的不确定性、语言表达的诗意的暧昧性等,都为翻译家提供了一定的再创造的空间。而且越是高水平的译者,越是能够在有限的、一定的创作空间中充分发挥他的艺术创造性。因此,归根到底,文学翻译是一种特殊的创造、创作活动,是模仿与创作、再现与表现的辩证统一。假如文学翻译活动是一种单纯的、被动的模仿原作的活动,那么它就谈不上是一种创造活动,文学翻译家也就不具备创作者的主体身份。鹦鹉学舌式的对原作单纯的、被动的模仿虽然也叫文学翻译,但难以称为“翻译文学”,难以称为“译作”。由于不同的翻译家对翻译本质的理解不同、翻译的目的与方法的不同,翻译中的创造性发挥的程度、创造性的因素的多寡也各有不同,而使文学翻译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有的是“译”而不“作”,有的是“译”中少“作”,有的是且“译”且“作”,“译”而有“作”。罗新璋在《释“译作”》一文中说得好:“文艺作品,真正有生命力的,是‘作’,是‘作’的生气充盈并激**于其中。翻译作品的好坏,可读不可读,往往也取决于是否‘作’。取决于‘作’的含金量,取决于‘作’的含金量的粗细高低。”[16]这就点出了“译作”之为“作”的关键。而这个“作”——再创作又决非靠机械的“再现”原文所能济事。为此,罗新璋还提出了“三非”论,他说:“于译事悟得三非:外译中,非外译‘外’;文学翻译,非文字翻译;精确,非精彩之谓。”[17]这“三非”以寥寥数语点出了中国翻译文学的艺术创造的特征,“外译中,非外译‘外’”,译文就不能是外文式的中文,必须是地道的中文,是让中国读者读得懂,而且可以读出美感滋味的译文;“文学翻译,非文字翻译;精确,非精彩之谓”就是要划清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的界限,特别是与科学翻译的界限,译作必须具备“文学性”,不能满足于“精确”,更要追求“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