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章分别谈了方以智关于天道与心性的一般看法,本章接着分析情与善恶的观点。如果说天道、心性是“一”、是“体”的话,那么,善恶与情就是“二”,或“用”。在对待善恶与情的问题上,方以智依然贯彻他的“一在二中”、“有一必有二”以及“一即二、二即一”这种“以上贯下,即无上下”的体用圆融论。如在论善恶时,他有“至善在善恶中”、“始乎无善无恶,必卒乎有善有恶”以及“恶消而善不立”等说法;在论情时,他提出“情由性发、性因情显”、“情不可纵,亦不可灭”等主张。至于“至善统善恶”和“性其情”则是“二皆本一”、“统体相用”、“主统仆”意义的引申;“圣人之情应乎物而不累于物”又是“太极不落有无”内涵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