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一生创作了32首钢琴奏鸣曲,这套作品被后世称为钢琴音乐的《圣经·新约》,与巴赫的《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一同成为钢琴音乐中“不得不”的作品之一。
所谓“不得不”,一方面是针对钢琴学习者而言,任何一个演奏者想要成为钢琴家,必须详尽地学习、研究这两套作品中的每一首作品,在前人的创作中发现和掌握钢琴音乐的特点;另一方面,作为古典音乐爱好者,这两套作品的经典性已经众所周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这两套作品的支撑,聆听再多作品,都未必能对钢琴音乐建立一个正确而完整的认识。无论是在这音乐的审美上还是在音乐的发展脉络上,这两部作品都起到了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贝多芬的32首钢琴奏鸣曲创作于不同年代,横跨贝多芬的整个艺术生命历程。西方音乐史学家习惯将贝多芬的创作分成三段,贝多芬则用奏鸣曲给每一个时期标明了注脚。
被列为贝多芬最广为人知的钢琴作品的,莫过于六首被赋予标题的奏鸣曲了。这六首作品是贝多芬钢琴奏鸣曲作品的代表,也是钢琴舞台上长演不衰的作品,几乎每一个钢琴家都有关于这些作品的录音,就连乐谱出版的时候也将这六首作品收成一集,他们诠释了不同时代贝多芬生活与思想的状态。要想读懂贝多芬,必从钢琴奏鸣曲开始,要读懂钢琴奏鸣曲,则不妨从这六首广为人知的作品入手。
创作年代最早的奏鸣曲作品27之2诞生于1801年。这是一部能够让人联想起美丽画面的奏鸣曲,每当提起这部作品,很多传说的故事就浮现眼前。“琉森湖面**漾的小舟”引起人们无尽幻想,奏鸣曲第一乐章中如波光**漾的音型让聆听者心驰神往,仿佛置身于小舟中,正在随着浅白的月光摇摆。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后人将这奏鸣曲命名为《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