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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数字图书馆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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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对数字资源生产、组织、保存以及发布服务的生命周期进行全流程管理,使图书馆拥有更为丰富的角色定位。图书馆不再仅仅处于传统被动接受图书的地位,现在数字图书馆资源全流程管理可以实现对优质馆藏资源的数字化加工,使图书馆从被动的资源收集者成为主动的资源生产者;对数字资源进行有序组织,使图书馆成为标准化数字资源的管理者;对数字资源进行长期安全保存,使图书馆成为文明传承的守护者;对数字资源进行发布从而进行服务,使图书馆成为数字资源的服务者。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快推进数字图书馆的发展。1996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立项启动“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深圳图书馆、广东中山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广西桂林图书馆参与了本项试验计划。该项建设于1997年正式启动,2001年通过验收,创建了多馆合作的网络内容资源建设和共享体系,为我国进行大规模数字图书馆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实践经验。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出“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这是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后,启动的又一个重要的数字文化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将建设分布式公共文化资源库群,搭建以各级数字图书馆为节点的数字图书馆虚拟网,建设优秀中华文化集中展示平台、开放式信息服务平台和国际文化交流平台,最终实现数字图书馆的服务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图书馆在文化建设中引导社会、教育人民和推动发展的功能。

从长远来看,数字图书馆建设标准规范的长期框架将包括: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发展战略,并形成可靠的跟踪发展机制;建立、完善标准规范框架体系,并形成可靠的跟踪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和跟踪发展数字资源的创建加工、描述、组织、服务、保存整个生命周期的标准规范,以及数字资源及其服务的互操作、知识化组织、开放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与其他领域合作,建立或采用、完善和跟踪发展与数字资源利用和管理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支付、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