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理念
服务理念反映的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核心价值观和追求的目标。从国际上看,行业组织以行业自律规范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阐述服务理念、职业伦理的宣言性文件,是普遍的做法。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已经建立并向社会公开其服务理念的,目前还只有图书馆界。
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了《图书馆服务宣言》。该宣言遵循国际图书馆组织的几部重要宣言的基本理念,向社会公众宣示了中国图书馆人对于现代图书馆理念的认同。《图书馆服务宣言》的开篇语中写道:“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承担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缩小社会信息鸿沟的使命”,阐明了现代图书馆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图书馆服务宣言》阐述了“对全社会开放”“读者权利”“平等服务”“人文关怀”等服务原则,是现代图书馆服务核心理念的表述。此外,对图书馆服务的专业性、图书馆资源共享、推进社会阅读、与社会各界合作等有关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都做了阐述。
(二)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实践证明,建立统一的职业伦理规范,对维系统一的职业理念,建立行业职业尊严、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社会认知程度,促进文化事业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已经建立并实施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有图书馆行业的《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和文博行业的《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是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在2002年制定并颁布。《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结合图书馆员的职业特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图书馆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做了概括和倡导:(1)图书馆的社会责任与图书馆员职业观念的确立——“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2)图书馆员履行社会职责的实现方式:提供最好的图书馆服务——“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3)图书馆服务中的平等原则、守密原则和公德原则——“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4)图书馆员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5)图书馆员的基本职业纪律——“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6)图书馆员的专业素养——“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7)图书馆员个体与集体、与社会的关系——“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