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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美术馆评估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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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评估定级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益文化服务作用,推动美术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美术馆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部于2008年11月发布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暂行)》《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2010年开展了首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美术馆评估标准涵盖了美术馆的综合管理、建筑与环境、藏品资源、展览与社会影响、公共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等诸多方面,对“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设定了许多量化评价标准,从而使美术馆的展览、收藏、教育形成了基本的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