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印度妇女的地位如何?
从《摩奴法典》可以清楚地看出,古代印度的妇女在婚姻、家庭等方面都受到种姓制度的束缚和摧残。它反映了古代印度妇女地位的低下。
《摩奴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和妇女的条文:
第三卷:
4.“学习期满的再生族,得教师同意,按照规定沐浴洁身后,可娶一个同种姓具有吉相的妻子。
5.“非其母系或父系六代祖先[1]以内的后人,又在家族名称所证实的共同出身方面,不属于父系或母系家族的女子,完全适合于和头三个种姓的男子结婚与**。
6.“下列十种家庭,即使很有势力,富于牝牛,羊、山羊,财产和谷物,但择配时应该避免,即
7.“忽视祭祀的家庭,不生男孩的家庭,不学盛典的家庭,其成员长毛被体的家庭,或患痔疾,或患肺痨,或患消化不良,或患癫痫,或患白癞,或患象皮病的家庭。
8.“不要娶头发红褐,或多一四肢,或多病,或身无一毛,或有毛太多,或饶舌令人生厌,或红眼睛。
9.“或有星宿、树木、河流、蛮夷、山岳、禽鸟、蛇虫、奴隶等名称,或其名称引人恐怖的女子。
10.“要娶一个体格完好,名称宜人,步履优美如仙鹤或幼象,体被轻软纤毛,发致密,齿小而四肢柔媚的女子。
11.“有见识的男子不应娶一个没有兄弟或其父不知为何人的女子;在第一种情况下,唯恐父亲把女儿给他只是为了过继她可能生的儿子,在第二种情况下,是怕结一个非法的婚姻。
12.“规定再生族初次结婚要娶同种姓女子;但如愿再娶,要依种姓的自然顺序优先择配。
13.“首陀罗只应该以首陀罗女子为妻,吠舍可在奴隶种姓或本种姓中娶妻;刹帝利可在上述两个种姓和本种姓中娶妻,婆罗门可在这三个种姓和僧侣种姓中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