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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礼的繁荣与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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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王权式微,列国兴起,霸政成了时代的主题。西周时期,礼是用来调整血缘等级关系的,同时也是分封制下调整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的政治关系的。进入春秋时期,礼的基本性质没有改变,但调整列国之间关系的作用更加凸显出来。从史实上看,礼不但没有消沉,反而更加活跃起来,可实质上,礼制的僭越也成了突出的历史现象。

一、调整列国关系

古代中国的礼起源于祭祀。礼原来写作“禮”。其中,“示”为神主,表示祭祀对象;“豆”乃祭器;“曲”乃两串玉的象形,即盛在祭器中的祭品。可见,礼的本义是指祭祀。参加祭祀活动的人们又要按身份地位来进行,身份地位则按血缘亲疏来决定。所以,礼便与血缘关系联系起来了。

传说周朝建立之初周公便制礼作乐。礼乐文化的核心是“德”。什么是“德”呢?周人以为,“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12]。可见,德是从姓来的。古人因生而得姓,也就是说,作为伦理道德核心的德,是是生而具备的血缘禀赋。内含着德的周礼,就是规范调整统治者宗族成员地位及关系的伦理规则。

周代实行宗法制和分封制,血亲和政治是一体的。天子、诸侯、大夫、士等的关系,其实就是父子、兄弟、祖孙、叔侄、甥舅等的关系。因此,在周代,上下级关系、天下与国、国与国、国与家、家与家、采邑与采邑等的关系,无非就是父子、兄弟、祖孙、子侄、甥舅关系。由此看来,一部宗族家法就够用了,可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分封以后,国与家都是政治性的权力机构,都有一定的地域性质。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它们渐渐地增加了宗族家法以外的利益和权限,单靠宗族家法即带有血缘关系的礼是无法规范得了的。周初,这种情况还能勉强应付,越是到了后来,问题就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