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后期,围绕着逻辑思考的诸多问题,出现了一场规模宏大的学术争论,把百家争鸣推向了理论思考的最高峰。今天的人们把它称作名辩思潮。
当时一些专门从事逻辑思考的人士被称作“辩者”或“形名家”,到了汉朝又被纳入“名家”的范畴。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在论述名家时,是把主张正名的儒家、强调循名责实的法家和讨论逻辑问题的派别放在一起叙述的。这样做固然可以说明,讨论逻辑问题与厘清社会转型时期的概念纷乱有关,但却容易把逻辑问题与政治、伦理等问题混为一谈,妨碍对有关逻辑问题讨论的理解。所以,本节使用近些年来学术界通行的“名辩”一词,用来指代关于逻辑问题的专门讨论。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最为深刻的变革,从西周确立的宗法制的社会转变为战国时期形成的编户齐民的社会。几百年间,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在语言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以词汇为例,有的是新创造出来的,如“变法”、“刑名”、“齐民”、“耕战”、“胡服骑射”之类;有的则越来越少有人使用,如“人隶”、“人友”之类;有的不得不减少了它的部分含义,如“孝”、“慈”之类;更多的则是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如“仁”、“忠”、“贤”、“民”、“百姓”、“君臣”、“道”、“德”等。这种情况的存在自然会造成语言的混乱,其极端的表现就是出现了“名实之相怨久矣,是故绝而无交”[8]的局面,即概念和它所指的内容不一致了,有的甚至相互分离,其结果自然会妨碍人们之间正常的交往和交流,甚至会妨碍社会和政治管理的顺利实施。对于这个问题,有识之士自然不会放过。据传说,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就主张“循名责实”,根据概念来确定事实,开始了辨析名实的活动。孔子主张“正名”,用礼乐和名分端正人们的行为,要求人们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进入战国以后,墨子则主张“以实定名”,甚至把谈辩作为一门学问来教授学生。孟子一生好辩,并对辩论之术做过一定的理论思考。老子、庄子虽然都是使用语言的大师,但他们信奉自然之道,反对名,反对用名教来戕害自然的人性和物性。管子也主张“正名”,讲究名与形要“当”,即名实相符,这个观点既可用于礼治,也可用于法治,齐国之学正是礼法并用的。申不害、韩非以及出土帛书《黄帝四经》都讲形名之学,属于行政管理学或人力资源管理学的范畴。邹衍一方面赞赏辩者可以帮助人们“抒意通指,明其所谓”[9],即疏通自己的思绪,说明自己要说的是什么;另一方面反对辩者烦文饰词,妨碍实用。荀子主张“君子必辩”,但对忽视先王之教,放弃礼义,专门讨论辩论术表示了鄙夷,认为是“辩而无用”。这些思想家对形名问题做了许多探讨,有的可纳入名形(实)关系的讨论,有的则仅仅是对这个问题的态度,还算不上是专门的学术研究,因此在理论深度上是有限的。不过,在战国中后期的另一部分人那里,情况不同了。在百家争鸣的热潮中,惠施、公孙龙以及后期墨家中的辩者们登上了理论思考的舞台,在逻辑问题的专门研究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