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像摄影的审美
所谓人像摄影,是指通过摄影的形式,在照片上用鲜明突出的形象描绘和表现被摄者相貌和神态的作品,它是被摄者的影像写真。
很早以前,人们就因各种需要,以各种方法记录自己的形象。人像画面最早出现在绘画中,尤其是19世纪初,当时的油画肖像已经非常时髦,创作上也日臻成熟,产生了不少优秀的肖像绘画作品。
图6-1 卡梅伦 摄
不久,当摄影术发明以后,人像开始进入摄影领域(如图6-1)。当然,由于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人像的拍摄还仅仅处在初始阶段。随着摄影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艺术观念的发展,人像摄影在今天已有了很大变化。如今,电子闪光装置、高速自动聚焦镜头、新型感光材料的诞生,使一个摄影师在一天内就能为许多被摄者完成一些逼真而自然的人像杰作,大大增强了摄影师的创作可能性。
一幅优秀的人像摄影作品,是许多成功因素的总和:神情、姿态、构图、照明、曝光、制作均要达到较高的境界,它们是一个总体的各组成部分。
图6-2 曼雷 摄
人像摄影与一般的人物摄影不同:人像摄影以刻画与表现被摄者的具体相貌和神态为首要创作任务。虽然有些人像摄影作品也包含一定的情节,但它仍以表现被摄者的相貌为主,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像摄影只交代被摄者的形象,并没有具体的情节(如图6-2)。而人物摄影是以表现有被摄者参与的事件与活动为主,它以表现具体的情节为主要任务,而不在于以鲜明的形象去表现被摄者的相貌和神态。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具体描绘人物的相貌。当然,从广义上来说,人像摄影拍的是人,它也属于人物摄影。
图6-3 邓伟 摄
人像摄影作品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灯光室人像,另一类是室内环境人像,再一类是户外人像。